1980年代中華商場租約到期爭議

文 嚴勳業 據臺北市志載,財政局稱中華商場在1981年4月20日與臺北市政府,依約應由臺北市是政府收回管理,再辦理續租。於1980年六月開始籌劃接管工作。在邀集人事處、主計處、法規委員會的研議下,決議:中華商場建築物,即非法建築(因基地為道路用地,當時並未核發建築執照)不能依法設置正式機構,可採任務編組方式組織管理單位,新租金以土地公告地價年息百分之四收、房屋依臺北市稅捐處查估之不動產評議價格年息百分之十計收。而租約改為兩年一期,因建築破舊之處甚多,於1981年編列中華商場修整預算2080餘萬。[1]...

1962 工業新產品示範展覽

文 嚴勳業 1962年1月28日,農曆正月年前的一週,由全國工業總會籌劃的工業新產品示範展覽在中華商場和棟的南端二樓揭幕,和棟南端原建築改建為展覽會場,其中三分之一為陳列部,三分之二為銷售部。展期共六個月,由兩週為一期,輪換展示各式產業新產品,開幕展期展出塑膠及玩具產品,並由紡織產品接棒。[1]...

國慶閱兵

1949年國民政府來台,為了安置大批的外省族,在中華路上的林蔭大道,搭建臨時的棚攤,但棚攤人口不斷膨脹,成為雜亂的違章建築群,但中華路是 串聯總統府後方連通西門與北門的重要交通要道,每年國慶閱兵大典會行經重慶南路總統府前接受蔣總統校閱之前,大隊人馬轉入衡陽路之前的盤點地點與前導路,因此中華路身兼國家閱兵大典的門面地位,雜亂的棚攤成為國家門面的恥辱,因而也間接促使蔣中正下令整頓棚攤,使得1961年中華商場落成。...

1951-1952年間改善棚戶公衛問題

1949 至 1960 年棚戶拆除之前,台灣經濟處境處於戰後的艱困時期,從居民日常生活延伸出來的商業機能,在來自中國大陸各省多樣文化的交會下,在中華商場出現之前,棚攤區接續日治時期的商業活動,逐漸形成當時台北最大的市集,為日後商場內的各種行業匯聚打下基礎。 都市基礎服務與公共設施完全不足的情況下,開始出現環境衛生狀況不佳、缺乏民生用水用電等問題,更嚴重的是,在擁擠跟無管制的道路上,不斷發生火災與鐵路事故。對此不滿的居民積極地尋求各種溝通管道,希望能得到市政部門的注意。 例如1951 年 10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