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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者:
嚴勳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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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類型: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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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此文件為《台北市中華路違章建築整建指導會報組織大綱》之附件(二),於第一次指導會報中一同發文。
最高單位為「指導會報」,含委員兼召集人一位與委員十七位(含秘書一位),負責決策;下設「整建委員會」,含主任委員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三人與委員十一至十七人,負責執行;底下再細分督導、監察、工程設計、行政(含調查、招標、驗收與分配)、經理等五個小組。
依據附表(一)之指導會報委員名單:委員兼召集人一位,由警備總部副總司令李立柏擔任;委員兼秘書一位,由警備總部保安處處長劉醒吾擔任;委員十五位,由莫衡(臺灣省鐵路管理局局長)、黃啟瑞(臺北市市長)、張祥傳(臺北市市議會議長)、包烈(警備總部參謀長)、王超凡(警備總部政治部主任)、董熙(警備總部副參謀長)、郭永(省警務處處長)、羅正亮(臺北市黨部主任委員)、侯暢(臺北市府主任秘書)、潘敦義(臺北市警察局長)、李蘊權(臺北市社會局局長)、林永倉(臺北市工務局局長)、胡東美(警備總部處處長)、張式琦(警備總部後勤處處長)、劉醒吾(警備總部保安處處長)、李競俊(警備總部保安處副處長)擔任。 -
關鍵字:
台北市中華路違章建築整建指導會報組織系統表 李立柏 台北市中華路違章建築整建指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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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著作權註記及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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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權利人:
梭夢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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